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以下简称“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依据党章和监察法规定,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
(三)重点负责审查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司局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的申诉。
(四)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五)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承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做好巡视工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10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