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浠水县气象台分别于2023年2月12日0817时、0858时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目前蕲春、浠水部分地区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局部小于200米的雾,预计未来6小时仍将继续。
据此,黄石海事局决定自2023年2月12日0900时起实施气象类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预警范围为长江干线鄂黄大桥水域至黄家山水域。
请各船舶:
加强气象信息收集,密切关注气象变化,采取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选择安全水域锚泊,保障自身安全。
黄石海事局
2023年2月12日